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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服务‘六稳’‘六保’ 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富平检察 202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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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民营企业家代表等1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倾听民营企业家呼声,共商护航发展举措。


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分为两个环节,受邀代表先后走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富平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以党建+检察文化为主题的楼层文化、红色检察文化教育培训宣传室等场所,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



座谈会由党组成员韩晓第同志主持,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孙雪艳就富平县人民检察院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的工作情况作了通报。


与会的民营企业代表一边点赞检察机关的基本建设及为民营企业发展所做的贡献,一边代表企业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检察机关多走进我们企业,多沟通、多普法,与县工商联建立联席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司法服务。”参会检察官还就企业代表提出具体案件咨询,现场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帮助。







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新宇表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富平经济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他就检察机关下一步如何加强企业司法保护谈了三点意见:

一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把民营经济人士团结在党的周围,更好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检察机关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最重要的是要做到“依法”和“平等”,我们将继续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制度。

二要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全面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加强对涉企业债务纠纷、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等民事案件的诉讼监督;依法保障涉案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申请监督权,规范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受理和审查程序;对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公益诉讼案件,依法支持起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企业痊愈,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三要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检察建议、调研报告、以案释法等方式,帮助民营企业防范风险,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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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7期

文字|李   靖

编辑|侯永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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